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新疆沂利泓生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升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新疆沂利泓生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
附件:
新疆沂利泓生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升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新疆沂利泓生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升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